哈爾濱歷史
哈爾濱地區在夫餘、渤海、遼代時期分屬夫餘國、渤海國頡府和遼國東京道管轄。公元1114年,女真族首領完顏阿骨打率兵抗遼,發動“寧江州”、“出河店”之戰,大敗遼兵10萬人,1115年稱帝,建立金國,年號收國,定都會寧府(今阿城市上京遺址),哈爾濱即為金上京的京畿地區。元、明時,哈爾濱又成為成吉思汗三弟斡斤家族的領地和奴爾干都司的轄地。清朝建立後,乾隆二十一年(1756)在阿城設阿拉楚喀副都統,哈爾濱為其所轄。清中後期,隨著“京旗移墾”和“開禁放荒”政策的實施,大量滿、漢族百姓移居哈爾濱地區。
1896年,沙俄誘使清政府簽訂了不平等的《中俄密約》,獲得了中東鐵路的修築權。從1897年開始以哈爾濱為中心修築中東鐵路,哈爾濱作為城市開始興建。1898年,沙俄曾將哈爾濱改稱“松花江市”,1903年又復稱哈爾濱市。中國政府于1913年在哈爾濱設濱江縣,1914年設濱江道。1921年成立哈爾濱市政管理局,1926年成立哈爾濱特別市,收回了長期被沙俄分子控制的行政管理權。1931年,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了九一八事變,侵佔全東北,1933年7月成立了偽哈爾濱特別市,1937年7月又廢止特別市,將哈爾濱變成偽濱江省省轄市。
1945年8月15日,日本投降後,哈爾濱為國民政府中央直轄市。1946年4月28日,東北民主聯軍接管了哈爾濱,哈爾濱成為中國共產黨接管的第一個大城市。同年5月,哈爾濱屬新成立的松江省,11月改稱哈爾濱特別市。
1949年復稱哈爾濱市。1953年改為中央直轄市,由東北行政委員會代管。1954年8月,哈爾濱為黑龍江省省轄市和省會。1958年後,行政區劃多次變更。1996年8月,經國務院批準松花江地區和哈爾濱市合並組成新的哈爾濱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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