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历史
哈尔滨地区在夫馀、渤海、辽代时期分属夫馀国、渤海国颉府和辽国东京道管辖。公元1114年,女真族首领完颜阿骨打率兵抗辽,发动“宁江州”、“出河店”之战,大败辽兵10万人,1115年称帝,建立金国,年号收国,定都会宁府(今阿城市上京遗址),哈尔滨即为金上京的京畿地区。元、明时,哈尔滨又成为成吉思汗三弟斡斤家族的领地和奴尔干都司的辖地。清朝建立后,乾隆二十一年(1756)在阿城设阿拉楚喀副都统,哈尔滨为其所辖。清中后期,随着“京旗移垦”和“开禁放荒”政策的实施,大量满、汉族百姓移居哈尔滨地区。
1896年,沙俄诱使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《中俄密约》,获得了中东铁路的修筑权。从1897年开始以哈尔滨为中心修筑中东铁路,哈尔滨作为城市开始兴建。1898年,沙俄曾将哈尔滨改称“松花江市”,1903年又复称哈尔滨市。中国政府于1913年在哈尔滨设滨江县,1914年设滨江道。1921年成立哈尔滨市政管理局,1926年成立哈尔滨特别市,收回了长期被沙俄分子控制的行政管理权。1931年,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九一八事变,侵占全东北,1933年7月成立了伪哈尔滨特别市,1937年7月又废止特别市,将哈尔滨变成伪滨江省省辖市。
1945年8月15日,日本投降后,哈尔滨为国民政府中央直辖市。1946年4月28日,东北民主联军接管了哈尔滨,哈尔滨成为中国共产党接管的第一个大城市。同年5月,哈尔滨属新成立的松江省,11月改称哈尔滨特别市。
1949年复称哈尔滨市。1953年改为中央直辖市,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。1954年8月,哈尔滨为黑龙江省省辖市和省会。1958年后,行政区划多次变更。1996年8月,经国务院批准松花江地区和哈尔滨市合并组成新的哈尔滨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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